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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合瑞律所进村居 | 一墙一管引发相邻权纠纷,耐心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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睿合瑞律所进村居 | 一墙一管引发相邻权纠纷,耐心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 时间:2026-03-13 09:30:09 ]

  河南睿合瑞律师事务所2026年2月25日 15:38河南听全文

  2026年2月24日,河南睿合瑞律师事务所张原芳主任走进裴村社区,协助裴村调解室处理一起因房屋界墙和落水管引发的邻里纠纷。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这起看似小事一桩的纠纷,却折射出基层社会治理中法治力量的重要作用。

  事件回顾

  村民甲与村民乙是多年邻居,两家房屋之间有一道界墙。双方界墙各有12公分地权,墙权归乙。

  现甲家房屋落水管道出口正对界墙,乙认为雨水长期冲刷会损坏墙体,要求甲整改。甲则认为管道在自己地权范围内,双方争执不下,关系一度紧张。

  调解过程

  村委会得知情况后,立即联系律师介入调解。张原芳主任实地勘察后,确认“界墙两侧各12公分地权”的事实。随后,张主任分别与双方谈话,了解诉求:

  (1)乙担心墙体受损,要求甲进行整改;

  (2)甲不满乙之前不让自家使用趁墙的行为,要求后期自家房屋改建需使用趁墙时,乙不得阻拦。

  面对僵局,张主任从法律角度耐心解释:《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裴村调解室则从情理出发,讲述“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推动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共识。

  调解结果:各让一步 达成协议

  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1.由乙出资将落水管延长至院地平处;

  2.甲家房屋改建需用趁墙时,乙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含掏墙12公分);

  3.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调委会留档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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