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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进村居 | 关于土地流转合同欠款纠纷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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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进村居 | 关于土地流转合同欠款纠纷的法律意见

[ 时间:2026-04-27 11:28:39 ]

  2026年4月13日,睿合瑞律所张原芳主任在进行“村居”法律活动时,社区就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欠款纠纷进行法律咨询。据反映,某公司自2016年起流转该村约190亩土地用于生态观光农业,合同期限至2028年,但目前仍有部分土地流转费尚未结清。希望通过诉讼途径追讨欠款,但对能否胜诉以及执行到位存在疑虑。

  针对疑问,张主任明确指出,此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张主任提醒,在正式起诉前,需要充分评估以下三大风险:

  风险一:诉讼时效可能已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风险二:被告公司可能已丧失偿债能力。律师建议在起诉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涉事农业开发公司的工商状态,确认其是否仍在正常经营、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资产。若该公司已停止经营、无银行流水或已进入注销程序,即便法院判决胜诉,也可能陷入“执行难”的困境。

  风险三:手写记录不能直接作为证据。正式起诉需要提供完整的《土地流转合同》正本、付款凭证及银行流水、催收记录、土地交付确认文件等核心证据。

  最后张主任表示,土地流转是盘活农村集体资产的重要方式,但在签约时应明确约定付款时间、逾期违约金及争议解决方式,并保留好每一次催收的书面凭证。“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建议定期发函催收,以中断诉讼时效,避免因拖延导致维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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