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张原芳金牌律师官方网站。 张律师具有多年的执业经验,专致、专业是张律师的服务宗旨! 欢迎致电15838556052进行咨询。
被附条件不起诉人李某,是个十七岁的男孩,平时在个垂钓园里打工,因为适逢淡季,工资不高,小李没钱出去玩了,就在天晚上忙完之后,在老板的车内拿了七千余元钱,叫着几个朋友出去挥霍了,K歌、上网、买衣服、住宾馆,两天后,将财物挥霍空的小李被老板抓到扭送到公安局。后来小李的父母赔偿了失主损失,小李积承认错误,给失主赔礼道歉,取得了失主的谅解。
什么样的案件可以做附条件不起诉呢?
【刑事诉讼法】
二百七十条 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四章、五章、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
百八十条三款 具有下列情形之的,般认为具有悔罪表现: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
(二)向被害人赔礼道歉、积退赃、尽力减少或者赔偿损失的;
(三)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四)具有自或者立功表现的;
(五)犯罪中止的;
(六)其他具有悔罪表现的情形。
小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涉嫌盗窃罪,依法可能判处年以下有期徒刑,考虑到其是未成年人,其亲属积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有悔罪表现,我们遂决定对其做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做附条件不起诉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四百九十二条二款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并制作笔录附卷。
我们先对小李进行讯问,听取了小李父母的意见,发现小李没有委托辩护人,因为他是未成年人,遂通知沂南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他们对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非常赞同。然后委托沂南县司法局对小李进行社会调查,经过调查发现小李之前表现良好,有帮教条件。我们又征询了侦查机关以及被害人的意见,他们对小李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没有异议,之后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定了六个月的考察期限。
附条件不起诉期间需遵守哪些规定呢?
【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
百九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附下列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离开所居住的市、区(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四)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
前款四项“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完成戒瘾治疗、心理辅导或者其他适当的处遇措施;
(二)向社区或者公益团体提供公益劳动;
(三)不得进入定场所、与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从事定的活动;
(四)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
(五)接受相关教育;
(六)遵守其他保护被害人安以及预防再犯的禁止性规定。
小李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承诺书,承诺会认真遵守规定。我们还针对小李的情况,门制订了具体的帮教措施,包括及时汇报思想、阅读相关书籍、控制上网时间、拒与不良朋友交往等等内容。
那六个月期满后如何处理呢?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五百条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发现有下列情形之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提起公诉:
()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发现决定附条件不起诉以前还有其他犯罪需要追诉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多次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
(四)违反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多次违反考察机关有关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管理规定的。
五百零条 被附条件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没有本规则五百条规定的情形,考验期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如果小李在这六个月内遵守规定,没有新的犯罪行为,也未发现漏罪,那就可以作出不起诉处理了。目前小李还在考验期内,经过考察多次考察,发现小李表现良好。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123号正大国际广场-东区3-1-2601
电话:张原芳律师 15838556052
固话:0379-80868665
邮箱:750498042@qq.com
扫一扫,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