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张原芳金牌律师官方网站。 张律师具有多年的执业经验,专致、专业是张律师的服务宗旨! 欢迎致电15838556052进行咨询。

在刑事诉讼中,从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可以以辩护人的身份参与到诉讼中来。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虽然也享有定的诉讼权利,但与侦查机关相比,无论是事实上的物质技术力量还是法律上的职权或诉讼权利,律师都处于弱势地位。别是当前的现实中,由于辩护律师会见难、调查取证难、辩护意见被采纳难普遍存在,人们对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别是参与审查起诉阶段能够发挥的作用和起到的实际果缺乏信心。刑事辩护难度大和风险高也使很多律师畏难畏险不愿参与刑事诉讼。目前,辩护律师少参...
2017-02

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辩护中常作辩题的酌定情节。1、性质上的酌定情节。从法理上讲,相对于直接故意的间接故意,相对于积作为的消不作为,都是司法实践中经常考虑的从轻处罚酌定情节。例如,司法实践中同是受贿罪,对被动收贿者的处罚往往轻于主动索贿者,间接故意杀人的处罚也轻于直接故意杀人。2、主观恶性程度的酌定情节。民事纠纷引出的刑事犯罪相对于偶发的刑事犯罪,突发性犯罪相对...
2017-02

十八届四中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面推进依法治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我法治建设的蓝图更加清晰,法治建设的号角更为嘹亮,法治建设的节奏更趋紧促。《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那么如何理解“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呢?《决定》中有这样段论述:“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
2017-02

【案情】2015年8月,被告人张某伙同陈某实施盗窃3起。张某落网后,协助公安机关将陈某抓获,陈某犯罪时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评析】张某协助抓获不具刑事责任能力的同案犯是否构成立功?种意见认为,同案犯陈某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故张某的协助抓获不构成立功。笔者认为,张某协助抓获行为构成立功。理由如下:1.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并不意味着该嫌疑人必须被定罪量刑对于立功的具体情形,《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五条对此作了规定,把协助...
2017-02

洛阳刑辩律师张原芳:聚焦内例代孕监护权案:胜诉律师代理词文及家解析
2016年6月17日,中例代孕龙凤胎监护权案终审落槌,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谭芳律师及其团队代理母亲方胜诉,代理意见几乎部被二审法院采纳——孩子终于有了母亲!当事人喜而泣,感谢律师“是你们让孩子终于有了妈妈!” 上海女子陈蕾女士(化名)与罗永先生(化名)再婚。因陈蕾患有不孕不育疾病,两人购买卵子后由罗永提供精子,并委托另女性代孕,于2011年获得了对龙凤双胞胎。2014年2月,罗永因病去世,罗永的父母将儿媳陈蕾诉至法院,要求取得两个孩子的监护权,审法院判定罗...
2017-02

新安县检察院审查批捕机关:新安县公安局以涉嫌强迫交易罪于2014年8月14日下发了新公(刑)拘字0276号拘留通知书,对嫌疑人孙某某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会见了本案的嫌疑人孙某某,核实了相关证据,在审查批捕程序中,对本案提出如下辩护意见:孙某某不构成强迫交易罪,理由如下:根据刑法22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予以立案:1.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的;2.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所...
2017-02

河南省舞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案号:(2011)舞刑初字67号公诉机关舞阳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桂荣,女,1966年1月6日出生,汉族,本科毕业,1998年6月至2008年6月任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现为川汇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因涉嫌玩忽职守犯罪于2011年6月12日向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6月13日经舞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取保候审,10月19日经本院决定被逮捕。现在押于舞阳县看守所。辩护人史辉,河南团结律师事务所律师。舞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7-02

在多年同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的接触当中,几乎所有的当事人都是在刑事案件已进入侦查阶段个月或更长的时间才找到律师寻求法律上的帮助。当中不停的上演着:花了大价钱可案件没有任何转机,所谓的社会朋友直在帮忙给运作的,终当事人连案件基本案情,到了什么阶段,以及犯罪嫌疑人对案件的供述或是涉案的犯罪金额等等都不知道,凭自己对案件的猜测理解。律师询问当中问三不知,知道的就是“朋友运作,人没放出来”。、律师通过正常法律途径了解到的案件情况,当事人却花了高昂代价。我《刑事诉讼...
2017-02

辩护词(二审)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马跃霞的委托,指派张原芳律师担任其二审辩护人,辩护人发表如下辩护观点:、受害人王淑梅在本案中有明显过错,审法院违背重要证据事实对受害人过错没有正确认定,没有体现“宽严相济”的原则;对被告人量刑过重,二审法院应予以纠正。1、审法院对于被告人辩护人当庭提交的证明被害人有明显过错的证据--被告人马跃霞“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的2014年10月3日至4日的住院病历份以及被告人本人的1646.39元住院费票...
2017-02

刑事上诉状上诉人:马某某,男,汉族,1966年1月24日出生于河南省偃师市,汉族,本科文化,中共产党员,原系河南省洛阳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洛阳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局长(正处),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洛阳市,住河南省洛阳市新区某某小区某某号楼某某号。上诉人因不服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2015)上刑初字36号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上诉请求:审法院对被告人判处7年有期徒刑量刑过重,请求依法改判,减轻对上诉人的处罚;上诉事实与理由:、审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某,涉嫌受贿犯罪,...
2017-02

原文按:在经历了多起无罪辩护成功的个案之后,我进行深入思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总结出份刑事辩护的指南——“刑事辩护49条金律”,其适用对象主要是冤案。该指南分为两篇,上篇主要是针对当事人,下篇针对律师。当事人篇1.办案人刑讯逼供的原因,大多源于他有破案的压力或者靠业绩升迁的动机。如果你身体有疾病,赶紧告诉他,希望他高抬贵手。因为旦发生严重伤害或者死亡,他也无法承受。2.如果你被打得皮开肉绽,要留下被刑讯逼供的证据,尤其是血痂,提取的DNA会成为法庭上指证刑...
2017-02

申请人: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张原芳律师联系电话:15838556052请求事项:排除下列非法证据:()被告人A在2016年9月13日18时50分至23时30分(报捕卷43-51页)的供述;(二)被告人A在2016年9月15日5时50分至9时14分(报捕卷26-35页)的供述;(三)被告人A在2016年9月15日15时26分至16时28分(报捕卷36-41页的供述;事实与理由:A涉嫌受贿罪案,B县人民检察院已向你院提起公诉,作为被告人A的辩护人,申请人认为A在...
2017-02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长兴街123号正大国际广场-东区3-1-2601
电话:张原芳律师 15838556052
固话:0379-80868665
邮箱:750498042@qq.com
 
                    扫一扫,关注我们